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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占无障碍设施不行!

2000-08-25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李海霞 通讯员 董维军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8月24日讯饭店不修坡路,盲道被占严重,无障碍设施在京城实施情况并不乐观。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:从9月1日以后,再侵占无障碍设施不行,北京市市长刘淇签署55号令。55号令中规定:凡公共建筑、住宅小区、地铁车站以及主要旅游景区等建设工程,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,否则将不予批准建设项目。

据介绍,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、住宅建筑、居住小区、城市道路(含桥梁、人行过街桥、人行地下过街通道,下同)、地铁车站、城市铁路车站和主要旅游景区、景点等建设工程,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。对不按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的,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。对不按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,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件。

对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养护,分别由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。其他建筑中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的养护,由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授权经营管理者负责。

对已建成的公共建筑、居住小区、城市道路和主要旅游景区、景点,设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,所有权人或者授权经营管理者应当制定建设计划,逐步实施。

对侵占、挪用公共建筑、居住小区中的无障碍设施的,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。对损坏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,由市政管理部门处理;损坏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。对其他违反规划、建设、市政管理、公安交通管理等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,由规划、建设、市政管理、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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